程序1:發展商公布售樓書
發展商須在出售日前最少7天公布售樓說明書
- 待售單位列表
- 付款優惠
- 鳥瞰圖
- 圖則
- 單位平面圖
- 間隔
- 建材用料
- 單位的建築面積及實用面積等資訊。
程序2:發展商公布價單及銷售安排
發展商須在銷售日前3天公布售價和銷售安排。
在樓花開始銷售,開發商通常會在銷售日前三天公布售價和銷售安排。
過去,有些香港開發商會特意延長發售時間,每次只推出少量單位 (俗稱擠牙膏式),造成供不應求的情況,以推高樓價。隨後,政府規定在開發商推出100個以上的新樓盤時,其所發行的第一份報價單必須列出等於總單位數的20%或以上,其後每份推出的價單所列出的單位數量不能少於單位總數的10%。
銷售安排中,需要明確列出以下要素:
- 認購單位的方式(最常見的有抽籤和招標)
- 時間和日期
- 地點
- 出售單位的數量
程序3:發展商安排示範單位和接受公眾認購
發展商須在公布首張價單的3天內,開放示範單位
- 登記處
- 抽籤區
- 揀樓等候區
- 揀樓區
- 簽約等候區
- 簽約區
程序4:買家入票認購
買家為買到心儀單位會「入票」進行抽籤
程序5:簽訂臨時買賣合約
細訂一般為樓價的3-5%
成功中籤的買家如選擇到心儀的單位,就可以與發展商簽訂臨時買賣合約。
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,買家需要支付細訂,通常為樓價的3-5%。
程序6:買家需選擇即供或建期付款
發展商通常都會提供「即供期付款」及「建築期付款」兩種付款方案。
即時供款是指在樓宇尚未落成時已經全數支付樓價並提交按揭申請。這種方式的好處是通常能夠獲得較多的優惠,但缺點是業主不能申請高比例的按揭,只能申請最多6成的按揭。
相比之下,分期支付則是在樓宇落成後開始分期供款。雖然優惠較少,但由於已有現成的樓房,可以向按揭保險公司申請高比例的按揭,而且首期支出較少。
決定了付款方式後,買家可以拿著臨時買賣合約去申請按揭。
樓花供款安排 | 優點 | 缺點 | 適合用家 |
---|---|---|---|
即供付款 | 即供付款會獲得較多的優惠折扣。 | 即供期内,有雙重住屋開支,負擔較重。 | 與家人同住的置業人士,本身無住屋開支。 |
建期付款 | 買家在樓花期内不必貟起雙重住屋開支。 | 建築期付款較少有樓價優惠折扣。 | 需支付現有居住屋開支者。 |
程序7:簽訂正式買賣合約
「大訂」和「細訂」加起來為樓花成交價的一成
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的5個工作日內,買家和發展商需要簽署正式的買賣合約。買家同時需要交付「大訂」, 「大訂」和臨時合約時交付的「細訂」加起來, 總數為成交價的10%。此外,買家還需支付印花稅和律師費,之後等待新樓的落成和收樓信。
程序8:完成買賣手續和等收樓信
在收樓前14天預繳約7個月的管理費
- 圖則費
- 管理費上期 (1個月),
- 管理費按金 (3 個月)
- 設備基金 (相當於 2 個月管理費)
- 泥頭費(相當於1個月的管理費)
最後程序:業主收樓
收樓時業主需進行驗樓
在收樓當天,買家需要前往交樓處辦理住戶登記,領取單位的鑰匙、業主手冊、樓宇及設施說明書、驗樓表格等文件。
通常交樓處會派員陪同業主進入單位進行驗樓,點算附贈的電器傢俬。業主可以約定專業驗樓師一同進行驗樓,如果發現單位有不理想和有問題的地方,可以在限期 (一般為收樓後6個月內) 前填寫表格申報,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展商要求進行執漏處理,畢竟一般新樓都有保修期。
唯在處理執漏過程中,建議以書面形式記錄執漏的要求和回覆,以便日後跟進。